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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执行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发布

来源: | 作者: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 发布时间:2025-11-14 | 5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海执行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发布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本市平稳执行,根据《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及《关于本市做好省级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241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使用管理

(一)中选药品相关信息发布

本次集采中已在本市挂网的中选药品相关信息将于20251118通过门户网站(www.smpaa.cn)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医药管理-公告管理-公告信息查询栏目发布,并于20251128生效执行。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自行下载,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对于未在本市挂网的集采品种,有销售需求的生产企业应在系统中药饮片产品新编码申报模块进行挂网申报,相关集采药品信息将在该编码生效执行后定期发布。

(二)采购周期

本次集采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为期1年,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年。

(三)协议采购量要求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若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鼓励继续优先采购中选药品,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临床确有需要的,可采购未中选药品

(四)中选企业供应保障

中选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保障中选药品在采购周期内足量供应,包括协议采购量以及超过协议采购量的部分。除遇国家及本市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断供。

二、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管理

(一)中选药品编码管理

对本次集采中选药品按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办公室提供的编码规则赋22临时码进行采购,医保结算沿用现有10位国家医保编码。映射关系表将通过系统医药管理-公告管理-公告信息查询发布,供医疗机构下载使用。

(二)中选药品价格管理

中选药品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以为计量单位的中选价格即为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该限价。对供应符合要求的小包装中选药品可在中选价基础上按不超过5/公斤加价,以加价后的价格作为中选价格供应。挂网中选产品的计价单位由公斤统一转换为,单位转换后的中选价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4位小数。

为计价单位的中选价格(含大包装和小包装),将通过系统医药管理-公告管理-公告信息查询发布,请各医疗机构自行下载,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二)中选药品线上采购与货款支付

医疗机构应通过系统进行线上采购,及时验收确认药品发票,并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回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确认发票之日起的次月底。系统将依据已验收确认的发票信息统计中选药品采购情况。医疗机构可通过系统饮片集采考核量查询模块对中选药品采购情况进行查询,必要时市药事所将对进度执行和回款情况不理想的医疗机构进行提示或约谈。

三、其他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采购文件》,以及签订的购销协议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四、本通知自20251128日起生效执行。

 

附件: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5年11月12日  

         

说明: https://www.smpaa.cn/images/pdf.gif  附件: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