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了提高全市中药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国家《中药经营师职业标准》,对具有中药类高级工资格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达到中药经营师(技师)水平。
二、课程设置(模块)
1、中药鉴别 64课时
2、中药调剂 60课时
3、辨证用药 60课时
4、经营与管理(综合能力) 64课时
总课时: 248课时
三、招生对象:
在职职工和协保、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
四、报名条件: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958年底前出生者可以放宽到初中),具有高级中药调剂员或高级中药保管员等相关中药类高级职业资格二年以上。
报名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级证书或复印件、职业培训帐户卡(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区劳动保障局的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窗口”开具)。凡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还需带好劳动手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日期和时间:
9月20日~10月20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下午15:00
2、 报名地点: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福州路107号235室),电话:63216177,联系人:汪闻初
六、上课时间和地点:
1、上课时间:每周二天,额满开班(开班时间初步定于10月底、11月初)。
2、上课地点: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天山路1800号)。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每人2920元。
2、培训结束经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可享受70%的政府培训费补贴。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享受100%的政府培训费补贴。
八、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结束后,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颁发国家中药经营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