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商业专业技术职务(备案中药师)证书》颁发至今,有企业或个人咨询,因保管不善遗失等原因需补办的事宜。经研究,结合本市行业中药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证的备案中药师应认真填写《补办申请表》,如实说明“补办理由”,加盖公司公章后由公司负责送交协会。
二、申请补证的备案中药师应在《上海中药行业信息》、协会网站刊登证书遗失声明。
三、遗失声明和补证费用由申请补证的备案中药师承担成本费。
附: 上海市《医药商业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备案中药师)》补办申请表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补办申请表.doc http://pmtec86fa.pic7.websiteonline.cn/upload/2018010202533198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