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包装法律法规9月1开始实施

来源: |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3-09-22 | 3795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包装法律法规9月1开始实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国家标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为给生产销售企业一定缓冲,给予了2年的过渡期,该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此国家强制性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的过度包装进行了限制,严格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

一、新修订标准的主要变化

该标准相较于2009年版本,修改和补充术语及定义修订了内装物、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等术语定义。增加了综合商品术语和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定义及其量值,删除了初始包装的定义。

1、重要术语定义

包装空隙率: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

必要空间系数:为保护食品或化妆品所需空间量度的校正因子(根据不同商品特性和其它包装的安全性、保护性、便利性等功能设置的),

2、过度包装限制要求

限制要求包括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

(1)包装层数要求与计算方法:包装层数以直接接触内包装物的包装为第一层,依次类推。最外层包装为第N层,N即为包装的层数。

(2)包装成本:要求除第一层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3)包装空隙率换算:标准中规定,包装空隙率以商品标准的质量或者体积直接进行换算,具体计算方法如公式:

其中:X ——包装空隙率,空隙率限量要求见表1;

Vn——商品销售包装体积(mm3);

V0——内装物体积(mm3),内装物体积以商品标准的净含量进行换算,

1g内装物换算为1000mm3;

k ——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二、标准规定

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具有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引导消费等功能。但过度的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需要加以规范和引导。去年修订发布的GB 23350-2021标准,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涵盖了糕点、酒类、茶叶、饮料、保健食品等31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比,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仍相对突出,存在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等问题,个别甚至还存在使用贵重材料、混装高价值的商品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月饼和粽子包装要求再细化、再加严。

为让月饼、粽子包装“瘦身”和“轻装上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要求:

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

二是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

三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四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9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是否可以正常销售?

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2023年9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生效,实施前肯定执行的老标准,但是从9月1日立即执行新标准:1、市场上流通的9月1日前的产品是否可以销售到保质期结束?8月25日生产的只能按照老标准生产如果到9月1就不能销售时间上显然不合理。

答:《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于2023年9月1日实施。标准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为过渡期。《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类似咨询问题有如下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因此,《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实施后,不符合GB 23350-2021要求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或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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