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药经营师(高级技师)培训班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9-18 | 34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培养目标

    为了提高全市中药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国家《高级中药经营师职业标准》,对具有中药经营师(技师)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达到高级中药经营师(高级技师)水平。

二、课程设置(模块)

1、中药识别与检测

2、中药加工与保管

3、合理用药

4、经营管理

5、自选模块(中药专业业务)

总课时:272课时

三、招生对象:

在职职工和协保、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

四、报名条件: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958年底前出生者可以放宽到初中),具有中药经营师(中药技师)职业资格二年以上。

报名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药经营师(技师)证书或复印件、职业培训帐户卡(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区劳动保障局的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窗口”开具)。凡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还需带好劳动手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日期和时间:

920~1020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下午1500

2、  报名地点: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福州路107235室),电话:63216177,联系人:汪闻初

六、上课时间和地点:

1、上课时间:每周二天,额满开班(开班时间初步定于10月底、11月初)。

2、上课地点: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天山路1800号)。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每人3550元。

2、培训结束经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可享受70%的政府培训费补贴。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享受100%的政府培训费补贴。

八、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结束后,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颁发国家高级中药经营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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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