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了提高全市中药调剂员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国家《高级中药调剂员职业标准》,对初级中药调剂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达到中级中药调剂员水平。
二、课程设置(模块)
1、中药鉴别 104课时
2、中药调剂 88课时
3、辨证用药 68课时
4、经营与管理(综合能力) 68课时
总课时: 328课时
三、招生对象
在职职工和协保、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
四、报名条件:
持有五级(初级)中药调剂员(及相关中药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或持有中药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者。
报名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中药调剂员证书和复印件或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带好“职业培训帐户卡”(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区劳动保障局的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窗口”开具)。凡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还需带好劳动手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日期和时间:
9月20日~10月20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下午15:00
2、 报名地点: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福州路107号235室),电话:63216177,联系人:汪闻初、胡昌明
六、上课时间和地点:
1、上课时间:每周二天,额满开班(开班时间初步定于10月底、11月初)。
2、上课地点: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天山路1800号)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每人1600元。
2、培训结束经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在职人员可享受70%的政府培训费补贴,协保、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享受100%的政府培训费补贴。
八、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结束后,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颁发国家中级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证书。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