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了提高全市中药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国家《中药调剂员职业标准》,对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达到初级中药调剂员水平。
二、课程设置(模块)
1、中药鉴别 80课时
2、中药调剂 60课时
3、用药指导 40课时
4、经营与管理(综合能力) 24课时
总课时: 204课时
三、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在职职工和协保、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
四、报名条件:
持有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者。
报名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协保、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应带好“职业培训帐户卡”(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区劳动保障局的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窗口”开具)。凡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还要带好劳动手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日期和时间:
9月14日——9月26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下午15:00
2、 报名地点: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福州路107号235室),电话:63216177,联系人:汪闻初
六、上课时间和地点:
1、上课时间:每周二天,9月27日开班。
2、上课地点: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天山路1800号)。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每人1060元。
2、协保、下岗和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结束经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可享受100%的政府培训费补贴。
八、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结束后,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颁发初级中药调剂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