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中药饮片)行业自律守则

来源: | 作者: 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2013-08-30 | 1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中药饮片)行业自律守则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传统中药十分青睐  ,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大幅增长。中药饮片是中药产品中的特殊商品,由于诸多因素造成质量标准难以控制,再加上有少数生产经营企业片面追求企业利益,提供低质,甚至掺假,造假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的中药饮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上海中药行业协会是工商一体集科,工,贸为一体的社会团体,其宗旨就是代表,服务,协调,自律。行业自律是医药行业实行企业自约的基本原则与行为,也是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放心的中药饮片,提高大众的健康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协会会员单位特自律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的要求,不生产,经营使用硫磺熏蒸或浸泡的药材或饮片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25号)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生产企业不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杜绝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等行为

三。严格审计,加大对原药材的质量控制与饮片生产工艺研究,制定企业内部二氧化硫控制标准(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在60PPM以下)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与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的含量

四。自愿接受同行,社会的监督,严格守信并认真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依靠有关法规和政策来强制执行。

五。坚决抵制损害消费者利益、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使中药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〇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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